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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渝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43人启事

发布时间:2022-06-22 14:5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健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43名,其中妇产科医生3名、儿外科医生2名、儿科医生6名、检验师1名、超声科医生2名、临床护士7名、儿科护士7名、包干护士7名、教育评估师1名、放射科医生1名、中医医生1名、心理咨询师1名、财务科干事1名、文秘1名,放射科技师1名,医保科干事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序号 需求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
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性别 年龄 其他要求  
1 妇产科 妇产科医生 3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妇产科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规培证(含2022年12月份前取得规培证者;已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证者不要求规培证);
2.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学历放宽至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2 儿外科 儿外科医生 2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外科学、外科学(小儿外科方向)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规培证(含2022年12月份前取得规培证者;已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证者不要求规培证)。  
3 儿科 儿科医生 6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儿科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证(含2022年12月份前取得规培证者;已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证者不要求规培证);
2.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学历放宽至本科,临床医学或儿科专业。
 
4 检验科 检验师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相应初级职称资格证。  
5 影像科 超声科医生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学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及规培证(含2022年12月份前取得规培证者;已取得超声波医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者不要求规培证);
2.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1年以上超声诊断工作经历; 3.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 护理部 临床护士 7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类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取得规培证者学历放宽至大专。
 
7 护理部 儿科护士 7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类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2.大专学历需具有儿科规培证或儿科专科护士证;
3.本科学历具有2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历。
 
8 护理部 包干护士 7 大专学历 护理学类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待遇包干制
9 儿保科 教育评估师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 不限 年龄35岁及以下 1.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2.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相应的业务能力,具有亲和力。
 
10 放射科 放射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研究生专业: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  
11 中医科 中医医生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规培证(含2022年12月份前取得规培证者,已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证者不要求规培证);
2.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大专,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
 
12 孕期保健科 心理咨询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心理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3年相关工作经历。  
13 财务科 财务科干事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会计学、会计硕士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14 职能科室 文秘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法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人力资源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5 放射科 放射技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相应初级资格证。  
16 医保科 医保科干事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类、药学类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1年以上医保管理工作经历。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请各位考生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等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来自不同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请根据查询到的所处地区疫情风险等级,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报考准备: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人员,报名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持“渝康码”及“行程码”在监测点出示,并全程佩戴口罩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天):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2022年6月27日-6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5:00.

报名地点:渝北区妇幼保健院7楼人事科(渝北区双湖支路73号,咨询电话023-67195943)。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10∶1的岗位,医院将组织笔试,未达到10∶1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一般在笔试结束2天内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者本人,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详见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

(三)面试

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其中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确系单位急需的紧缺岗位,经书面请示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按1:1进行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如无笔试,则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如有笔试及面试,则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人事科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在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通知。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科牵头,会同招聘科室对其个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拟聘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渝北区卫健系统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和《渝北区卫健系统临时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表》送区卫健委人事科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推荐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如由本院送上级单位进修,按照进修协议进行费用赔偿后方可退回派遣公司。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它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23-67195943

监督电话:023-6719500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2电子档下载地址(百度网盘):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eVNkLmNT3sKWpocBK7A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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